县直各单位,相关国有企业:
《泾县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业经2021年11月4日县长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14日
泾县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发改委《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转型的若干意见》、省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泾县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与集团化组建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改革正确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推进国有企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通过授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开发区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运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合理配置开发区国有资源,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健全完善“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更加精准、主业主项更加突出,实现开发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整合内容
结合开发区县属国有企业现状及功能定位,通过股权及相关资产划转、合并,将泾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工业发展公司”)更名为泾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工投公司”),作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资设立的县属国有企业,经县政府授权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注销泾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开投公司”)、泾县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市政公司”)。
1、将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持有的开投公司100%股权及所有资产划转至工业发展公司,依法注销开投公司。
2、将开投公司持有的工业发展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授权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工业发展公司出资人职责。
3、将开投公司持有的安徽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1%的股权和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1.86%的股权划转至工业发展公司。
4、将开投公司全资设立的市政管理公司资产吸收合并至工业发展公司,依法注销市政管理公司。
5、将工业发展公司正式更名为泾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工投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1亿元,并进行工商变更。
四、公司职能定位
优化整合后,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全县范围内企业(项目)并购、重组、处置和资源整合,土地及附属物进行收购储备;产业类项目的投融资、产业基金管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或咨询,经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授权的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并办理工商注册变更。
五、公司治理架构
(一)领导架构
1.董事会:组建工投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数量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及企业发展需要设置,董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设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监事成员设置为3人,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可引进外部监事,外部监事由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派。
3.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若干名副总经理。
(二)党组织设置
公司根据需要成立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可由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党员领导人员交叉任职。
(三)内设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投融资管理部、发展运营部。
六、其他事项
1.关于工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任命。参照国控集团一级子公司管理,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主要负责人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县委批准。
2.关于工投公司员工管理。在公司领导人员以下岗位面向全体员工实行竞聘上岗,具体方案由公司制定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竞聘工作完成前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原开投公司工作人员成建制暂转入工投公司。
3.关于工投公司业绩考核。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工投公司业绩考核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定开发区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提请县政府研定。
(二)具体实施阶段。会同县财政局(国资委)启动开投公司、红星药业公司、宣纸股份公司股权划转工作,完成公司名称变更,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开展相关公司资产划转、注销,完成公司领导层任免和内部架构组建。
(三)健全机制阶段。健全完善公司职能定位、人事、业绩考核、薪酬制度等机制。